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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系所】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評量設計能力檢測

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08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--
學習評量設計能力檢測實施計畫

一、目的:學習評量是對整個學習歷程所作的一連串中介或形成評鑑,教師應具有設計與發展評量之能力,以確保教學目標、教學流程與學習成效的一致性。為培養師資生設計學習評量之能力,以檢視其教學是否適當及擬定有效教學計畫,辦理本檢測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靜宜大學師資培育中心

三、檢測時間人數:109年6月22日(星期一)下午15:10~17:00,人數54人。

四、活動地點:思源427教室

五、檢測對象:修習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習評量之學生

六、報名方式:109年4月15日~5月15日下午5:00前線上報名
       http://activity.pu.edu.tw/app/events_management.php?Sn=11790

七、檢測範圍:
(一)國民小學師資類科
          國語文:翰林版四年級下學期、數學:翰林版四年級下學期
(二)中等學校師資類科
          國中國文:翰林版七年級下學期
          國中英文:翰林版七年級下學期
          國中數學:翰林版七年級下學期
(三)由各學科中抽取一課/單元做為檢測內容。

八、檢定方式:
(一)報到時間:15:05-15:10。請確認手機關機與不得帶任何參考資料入場。
(二)預備時間:15:10-15:20簽到、領取授權聲明書及試前說明。有任何疑議者,請於本段時間提出。預備時間過後不得入場應試。
(三)檢測實作15:20-17:00

  1.  學習評量設計採現場紙筆作答,考題與試紙於試場內提供。
  2.  檢測時間為100分鐘,開始鈴響後可進行考題設計。
  3.  學習評量設計應完整包含評量設計的理念與目的、計分方式、評量內容等。
  4.  學習評量設計須依照指定單元進行 4 題的設計,並包含兩種以上題型,如選擇、是非、配合…等題型。

(四)檢測結束:考試開始後40分鐘始可繳卷,繳卷時須同時繳交授權聲明書,即可離場。

九、檢測指標
(一)評量設計能符應教學主題,切中教學要點。
(二)評量目的能依評量性質說明清楚,且填答說明完整。
(三)評量設計能符應認知、情意及技能教學目標。評量設計理念清楚,答題說明完整。
(四)評量內容多元化。
(五)題目符合編題原則。
(六)評量設計具可行性(含作答時間、配分、版面設計等)。

十、檢測評分
(一)評分
    1. 能符應評分指標且有超出預期的傑出表現,得5分。
    2. 能符應評分指標,得3分。
    3. 無法符應評分指標,得1分。
(二)檢測結果
    檢測結果分為通過與未通過兩種:
        1. 通過:總得分高於(含)18分者。
        2.未通過:總得分未達18分者。
        檢測通過者將由靜宜大學發給通過證書。
(三)評審人員
    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學者專家及實務教師擔任評審。

十一、檢測等第:檢測結果與標準檢測結果分為通過、不通過,檢測通過者將發給證書,以茲鼓勵。

十二、注意事項
(一)學習評量須為現場實作,如有沿用自己學習評量或抄襲侵權等情事,如經查實,取消應檢資格或取消證書資格。
(二)主辦單位保有學習評量設計之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,包含典藏、推廣、公布、發行、重製、複製及公開展示等,且應檢人不得要求另支稿酬。
(三)如有引用非本人創作之資料、圖檔等,需註明資料來源,以符合《著作權法》之相關規範。

十三、聯絡方式:
(一)承辦人:師資培育中心張馨文
(二)聯絡電話:04-26328001#17062
(三)電子信箱:hwchang3@pu.edu.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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